Help me!2019-11-28:亲爱的先生, 《纽约时报》和其他媒体多次批评日本司法制度。除非日本的司法制度得到改善,否则西方
2019-11-28:亲爱的先生,
《纽约时报》和其他媒体多次批评日本司法制度。除非日本的司法制度得到改善,否则西方商人在日本工作很危险。请把我的“违反移民法事件”作为“特色文章”。今天是“非法逮捕”。 “我的无罪证明是2017年1月修订《移民法》的原因。”立法机关立法规定,“提供虚假文件无罪,因此构成犯罪”。
第一部分“起诉”基于“某个想法”自觉地“逮捕”。
在卡洛斯·戈恩(Carlos Ghosn)的情况下,“日本不希望采用”日本的日产汽车”。
就我而言,这是对来日本非法赚钱的中国人的“仇恨”。
通常是“小额罚款”和“移出”。
当时的政府是“民主党”。
当民主党“千叶县司法部长”行使移民官员的“调查事实的权利”时,
发出了“通知”,不允许警察陪同。
这使得调查“中国非法劳工”变得困难。
因此,对“违反了《出入境管理法》第70条的中国人”的“处分”被定为“有期徒刑”。
必须根据《移民管制法》第73-2条对雇主进行惩罚,以使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
但是,起诉方不愿惩罚,因为雇主是日本人。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雇用“讨厌中国人”的“我”的原因。
我的犯罪理由是向中国人提供“虚假文件”。
由于该《移民法》第22-4-4条是司法部长的“行政处分”,因此不可能受到惩罚。
我的逮捕于2010年6月14日。
但是,自2010年7月1日起,由于修订了《移民管制法》而“提供”“假证件”的外国人
现在,“居住状态”与“获得的外国人”相同。
换句话说,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
但是,他因提供“虚假文件”而逮捕了“我和中国KinGungaku”。
这是有计划的犯罪。
通常,即使被捕,每个人都“承认罪恶”。
检方的“计算错误”在“我没有承认犯罪”中。
警官,检察官和法官对“犯罪”采取“方案”。
日本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
请在媒体上报道犯罪情况。
收到我电子邮件的“支持者”说,没有“权力”来抗议日本政府,
但是他们说他们想成为“力量”。
如果是这样,请考虑以下一种支持方法。
1)“签署”“对日本政府的抗议”。
2)请在媒体和组织中募集“对我的捐赠”。
“捐助者数量”和“资助金额”是抗议日本政府的权力。
3)请抵制日本产品。
日本人说“别人的不幸尝到蜂蜜”。
日本人除非变得“不高兴”,否则无法理解“依法治国”。
请给我发电子邮件了解详细信息。
明天将继续。
请在下面的“网站”上看到“起诉书”。
在这种情况下,只需查看此“起诉书”
您可以理解“适用法律的错误”。
请参阅“英语翻译”和“日语文本” PDF。
处理个人信息时请小心。
●英文翻译成“起诉书”
“针对长野康宏起诉书”
英文翻译仅供参考。确切地说,自己动手做。
http://www.miraico.jp/crime/g5-Indictment-against-Nagano-Kin.pdf
●原始日文文字“起诉书”
“对长野泰弘的起诉书(日语)”
英文翻译不正确。请参见上面的“ PDF”进行英语翻译。
http://www.miraico.jp/ICC-crime/2Related%20Documents/%EF%BC%91Indictment.pdf
●请参阅相关法律。 (日语和英语翻译)
1)《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
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
http://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law/detail/?id=3039&vm=&re=
2)刑法
刑法
http://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law/detail/?id=3130&vm=&re=
3)日本宪法
日本宪法
http://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law/detail/?id=174
第二部分我“起诉”两件事。
``修订于2019年11月4日''
我不仅是中国人和菲律宾人,
为世界上许多受害者而战。
事发至今已有近十年时间。我的生命有限。
如果世界无视“依法治国”,那自然就可以通过恐怖主义来解决。
1。外国人除了“居住资格”以外还从事“非法劳动”。
但是外国人是无辜的。
仅外国人因《移民法》第70条“非法劳工犯罪”而受到惩罚。
另一方面,《移民管制法》将“造成”非法劳工的雇主指定为第73-2条
我们受到(促进非法就业的罪恶)的惩罚。
但是,日本司法机关只“惩罚”外国人,而不是“雇主”。
这显然违反了日本宪法第14条“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它违反了禁止“有意识地”“惩罚”外国人的国际法。
如果非法雇用外国人的雇主是“无辜的”,那么非法雇用的外国人也是“无辜的”。 。
2。起诉是因为“移民法第22-4-4条的支持”
《移民法》第70条对刑法“罪犯支持其他犯罪”的第60条和第62条“适用”
这是“错误的法律适用”。
“移民法第22-4-4条”是对通过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的处置。
:::::
传统上,《移民管制法》适用于通过虚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
它不受刑事法规的约束(第70条,第74-6条)。
通过伪造申请获得居留权的人,工作场所,律师,
在第192国会制定了修订后的《移民控制法》,该法律适用于行政干事和学校职员等行政人员。
“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
“我,KinGungaku,菲律宾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雇员”是100%“无辜的”。
“参考”:外国人移民法第22-4-4条
进行了(通过提交虚假文件获得居留身份)中规定的行为。
但是,对此没有“刑事处罚”。
处置是司法部长“取消居留身份”和“强迫搬迁”。
因此,《刑法》第60条和第62条中的“支持其他罪行的犯罪”不适用。
“起诉书”指出的《移民法》第22-4-4条中的“犯罪原因”与《移民法》第70条没有因果关系。
检察官是“粉碎某物”。
但是,被国家权力“压碎某人的手”是
“老化,限制统计”中的“停止”。
材料如下。
http://www.miraico.jp/Bridgetohumanrights/
世界上有许多受害者。
最好的问候。长野康广
PS:白宫有这个问题。
我回答说,我正在认真考虑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我在等结果
我希望没有谎言。
长野康广
《纽约时报》和其他媒体多次批评日本司法制度。除非日本的司法制度得到改善,否则西方商人在日本工作很危险。请把我的“违反移民法事件”作为“特色文章”。今天是“非法逮捕”。 “我的无罪证明是2017年1月修订《移民法》的原因。”立法机关立法规定,“提供虚假文件无罪,因此构成犯罪”。
第一部分“起诉”基于“某个想法”自觉地“逮捕”。
在卡洛斯·戈恩(Carlos Ghosn)的情况下,“日本不希望采用”日本的日产汽车”。
就我而言,这是对来日本非法赚钱的中国人的“仇恨”。
通常是“小额罚款”和“移出”。
当时的政府是“民主党”。
当民主党“千叶县司法部长”行使移民官员的“调查事实的权利”时,
发出了“通知”,不允许警察陪同。
这使得调查“中国非法劳工”变得困难。
因此,对“违反了《出入境管理法》第70条的中国人”的“处分”被定为“有期徒刑”。
必须根据《移民管制法》第73-2条对雇主进行惩罚,以使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
但是,起诉方不愿惩罚,因为雇主是日本人。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雇用“讨厌中国人”的“我”的原因。
我的犯罪理由是向中国人提供“虚假文件”。
由于该《移民法》第22-4-4条是司法部长的“行政处分”,因此不可能受到惩罚。
我的逮捕于2010年6月14日。
但是,自2010年7月1日起,由于修订了《移民管制法》而“提供”“假证件”的外国人
现在,“居住状态”与“获得的外国人”相同。
换句话说,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
但是,他因提供“虚假文件”而逮捕了“我和中国KinGungaku”。
这是有计划的犯罪。
通常,即使被捕,每个人都“承认罪恶”。
检方的“计算错误”在“我没有承认犯罪”中。
警官,检察官和法官对“犯罪”采取“方案”。
日本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
请在媒体上报道犯罪情况。
收到我电子邮件的“支持者”说,没有“权力”来抗议日本政府,
但是他们说他们想成为“力量”。
如果是这样,请考虑以下一种支持方法。
1)“签署”“对日本政府的抗议”。
2)请在媒体和组织中募集“对我的捐赠”。
“捐助者数量”和“资助金额”是抗议日本政府的权力。
3)请抵制日本产品。
日本人说“别人的不幸尝到蜂蜜”。
日本人除非变得“不高兴”,否则无法理解“依法治国”。
请给我发电子邮件了解详细信息。
明天将继续。
请在下面的“网站”上看到“起诉书”。
在这种情况下,只需查看此“起诉书”
您可以理解“适用法律的错误”。
请参阅“英语翻译”和“日语文本” PDF。
处理个人信息时请小心。
●英文翻译成“起诉书”
“针对长野康宏起诉书”
英文翻译仅供参考。确切地说,自己动手做。
http://www.miraico.jp/crime/g5-Indictment-against-Nagano-Kin.pdf
●原始日文文字“起诉书”
“对长野泰弘的起诉书(日语)”
英文翻译不正确。请参见上面的“ PDF”进行英语翻译。
http://www.miraico.jp/ICC-crime/2Related%20Documents/%EF%BC%91Indictment.pdf
●请参阅相关法律。 (日语和英语翻译)
1)《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
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
http://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law/detail/?id=3039&vm=&re=
2)刑法
刑法
http://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law/detail/?id=3130&vm=&re=
3)日本宪法
日本宪法
http://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law/detail/?id=174
第二部分我“起诉”两件事。
``修订于2019年11月4日''
我不仅是中国人和菲律宾人,
为世界上许多受害者而战。
事发至今已有近十年时间。我的生命有限。
如果世界无视“依法治国”,那自然就可以通过恐怖主义来解决。
1。外国人除了“居住资格”以外还从事“非法劳动”。
但是外国人是无辜的。
仅外国人因《移民法》第70条“非法劳工犯罪”而受到惩罚。
另一方面,《移民管制法》将“造成”非法劳工的雇主指定为第73-2条
我们受到(促进非法就业的罪恶)的惩罚。
但是,日本司法机关只“惩罚”外国人,而不是“雇主”。
这显然违反了日本宪法第14条“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它违反了禁止“有意识地”“惩罚”外国人的国际法。
如果非法雇用外国人的雇主是“无辜的”,那么非法雇用的外国人也是“无辜的”。 。
2。起诉是因为“移民法第22-4-4条的支持”
《移民法》第70条对刑法“罪犯支持其他犯罪”的第60条和第62条“适用”
这是“错误的法律适用”。
“移民法第22-4-4条”是对通过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的处置。
:::::
传统上,《移民管制法》适用于通过虚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
它不受刑事法规的约束(第70条,第74-6条)。
通过伪造申请获得居留权的人,工作场所,律师,
在第192国会制定了修订后的《移民控制法》,该法律适用于行政干事和学校职员等行政人员。
“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
“我,KinGungaku,菲律宾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雇员”是100%“无辜的”。
“参考”:外国人移民法第22-4-4条
进行了(通过提交虚假文件获得居留身份)中规定的行为。
但是,对此没有“刑事处罚”。
处置是司法部长“取消居留身份”和“强迫搬迁”。
因此,《刑法》第60条和第62条中的“支持其他罪行的犯罪”不适用。
“起诉书”指出的《移民法》第22-4-4条中的“犯罪原因”与《移民法》第70条没有因果关系。
检察官是“粉碎某物”。
但是,被国家权力“压碎某人的手”是
“老化,限制统计”中的“停止”。
材料如下。
http://www.miraico.jp/Bridgetohumanrights/
世界上有许多受害者。
最好的问候。长野康广
PS:白宫有这个问题。
我回答说,我正在认真考虑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我在等结果
我希望没有谎言。
长野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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