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工作日版,
特朗普对巴拿马运河过高收费表示不满,称“我们被骗了,数额大到难以想象”。很像特朗普,但这能“让美国再次伟大”吗?!
与其“抱怨过高收费”,不如“我提议”在墨西哥边境修建一条“直运河铁路”,“两小时就能横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这才是让美国再次伟大!
巴拿马已经给予美国军舰优先权。美国和巴拿马有条约规定运河永久中立。如果美国军方有优先权,那就没问题!
巴拿马表示,重新获得控制权并给予优惠收费将违反条约。
我理解特朗普的感受,但我认为修建一条横跨全美的“直运河铁路”更能“让美国再次伟大”。美国人民应该“要求”特朗普。
特朗普还声称运河归中国所有,这很可能是指香港长江和记旗下的公司同时经营运河两端的港口。你为什么现在说这个!
巴拿马运河原本是美国合法修建和拥有的,1977年,时任民主党总统的卡特不顾美国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决定将运河归还巴拿马。
1977年1月当选美国总统的卡特是一位自由民主党人,上任后立即宣布将巴拿马运河归还他的祖国巴拿马。
官方给出的理由是“纠正美国的帝国主义政策”,典型的美国自由派思维。
事实上,当时巴拿马爆发了大规模反美抗议活动,要求完全购买运河。
现在有人担心这条运河被一家中国公司控制,美国认为这是它最大的威胁。在保守情绪高涨的美国,人们强烈希望“回归”美国。
我提议在墨西哥边境修建一条横跨美国的“直线运河铁路”,以避免“巴拿马运河问题”,因为“气候变化阻碍了通过巴拿马运河的航行”。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要通过巴拿马运河将货物从美国东海岸运到西海岸?在美国境内运输货物是“合法的”。美国人应该培养“爱国主义意识”。
“直线运河铁路”的使用者将与巴拿马运河的使用者相同,前三名国家是美国、中国和日本。让我们让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说:“‘直线运河铁路’速度快,但是一种骗局。”
“直线运河铁路”是一条专门用于集装箱运输的货运铁路,它利用日本时速 500 公里的“直线新干线”技术,在两小时内穿越加勒比海和太平洋。
共和党和民主党应该成立一个两党委员会来考虑建设直线运河铁路。有关直线运河铁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以前的帖子或通过电子邮件与我联系。
第一部分 引文与参考
前巴拿马运河管理局局长批评夺回美国是“破坏中立”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1ac4a894e5365697e482d77894b073d20caeb151
夺回巴拿马运河是美国保守派的夙愿:卡特与里根之争的历史
https://business.nikkei.com/atcl/seminar/19/00023/013100453/
明天再写。
第 2 部分。 《违反移民法案件》《平日版》。
日本不是法治国家,而是侵犯人权的国家。
请国际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
首先,请阅读2010年有关“协助、教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虚假指控”。
“第一章”。事件概要如下。
2008年秋天,我的公司(我担任总裁)承诺雇用一名持学生签证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我向他们“签发”了一份“雇佣合同”,“瑞富”将在他们第二年春天大学毕业时“雇用”他们。
然而,2008年,雷曼冲击发生了。
结果,从次年开始的“系统开发”订单被“取消”。
结果,LEFCO在2009年“取消”了“原定加入公司的人员”的“雇佣”。
因此,即使在2009年毕业后,“他们”仍然继续在学生时代打过工的餐厅工作。
2010年5月,一名中国公民因“从事居留资格外活动”而被逮捕,罪名是“违反入管法第70条”。
他们被捕后,2010年6月,我和中方负责招募的人(King Gungaku)也被逮捕。
其理由是,针对中国公民“违反入管法第70条(居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刑法(协助、教唆罪)”。
<逮捕理由>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我和国乐王向中国公民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事实属于“帮助和教唆犯罪”。
“第二章”。句子中的指控:(任意且荒谬)
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出入境管理法第22-4-4条”的“条款本身”。
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时,法务大臣可以酌情取消其在留资格。 (并被驱逐出境)。
因此,即使中国人提交“虚假文件”,也不构成犯罪。 “帮助”无辜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判决书中“处罚理由”:
1、中国公民通过提交“虚假劳动合同”取得“居留身份”。
2. 另外,违反入管法(在留资格外活动)。
3、中国人之所以获得“居留身份”,是因为“我们”向他们提供了“假雇佣合同”。
4. 中国公民因取得“在留资格”而能够在日本“居住”。
5. 因此,中国人可以“非法”工作。
6. 因此,向中国人“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我们”因“协助”中国人从事其资格范围之外的“活动”而受到惩罚。 ”
这是任意“法律逻辑”中的“错误”。
这个逻辑就是“风一吹,酒桶店就赚钱”的“论点”。这在国际上也不符合“法律逻辑”。
起诉书所述的“犯罪原因”不能被视为犯罪,因为《出入境管理法》的《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出入境管理法》的《一般法》。刑法》。
我的论点:
“1”: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以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的行为(入管法:第22条之4之4,取消在留资格)将受到“行政处罚”法务大臣的决定”规定将其取消。就是这样。
“2”:中国公民从事“资格不许可的工作活动”无罪。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的“雇主”并未因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助长非法就业罪”受到处罚。
因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中国人是无辜的。
日本政府以完全相同的“刑事理由”惩罚“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工作人员”。
然而,与中国政府一样,菲律宾政府一直保持沉默。
其余内容将在周六版发布。
第 3 部分。特区建设。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特区”“接纳”难民和移民作为“临时移民”工人,他们的居住地仅限于“特区”内。
发达国家将利用他们作为低工资工人,以再次实现经济高速增长。
难民和移民可以获得工作并过上体面、充满希望的生活。
临时移民的工资很低,但享受“免费的食物、衣服、住所、医疗和教育”。
NO2:https://world-special-zone.seesaa.net/
NO1:https://naganoopinion.blog.jp/
请参阅《星期日版》NO4:~NO10:。
谢谢。
长野泰弘
过去的文章可以在下面的博客上查看。
https://toworldmedia.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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