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平日版。
这大概就是“现代美国病”。1日,一辆特斯拉汽车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的特朗普国际酒店门前起火,造成一人死亡,数人受伤。
特斯拉由商人埃隆·马斯克领导,他在去年的总统大选中为特朗普的当选做出了贡献。我认为这是针对特朗普和马斯克的“恐怖袭击”,但这种关联是病态的。
特斯拉是唯一一款能在“EV”类别中与中国汽车平起平坐的美国汽车。我认为根本原因是“政治与经济”的关联,以及将特斯拉贴上“亲以色列、反阿拉伯的公司”的标签。
我提议取消“EV”的推广。马斯克还主张取消对“EV”的“补贴”。特斯拉有信心,即使没有“补贴”,由于其良好的表现,“EV”的销量也会增加。
我反对破坏环境的电动汽车的普及,这种汽车将外部的电力储存在锂电池中,笨重的车身会损坏道路,磨损轮胎,还会向大气中散布灰尘。
但是,我认为特斯拉作为汽车发动机公司可以生存下去。他们需要停止从外部接收电力,开发使用氢气在燃料电池中发电并运行发动机的燃料电池汽车。
如果这样,就不再需要笨重的电池,车身也会像汽油车一样轻。如果它用氢气发电并用发动机运行,它将成为一辆强大的汽车,一辆伟大的汽车。
丰田和其他公司已经在将燃料电池汽车作为商用车出售。燃料电池汽车普及的瓶颈是需要像充电站一样安装加氢站。加氢站价格昂贵。
氢气被压缩并填充到高压氢气筒中。我一直在“提议”一种用汽车的“弹药筒”来“替换”现有的G/S“弹药筒”的方法。
产品图片请见JTEKT为丰田汽车公司“便携式氢气筒”供应的“筒式阀”(上)。
在日本,用于驱动无人机的“燃料电池”的“高压氢气筒”已经实现商业化。在日本,“LPG”被用作出租车的燃料。LPG体积小到可以放进特朗普的房间。
特斯拉的技术团队很厉害。他们可以将“高压氢气筒”商业化。如果他们这样做,“氢动力汽车”将成为世界标准汽车。“特斯拉、福特、日产”应该结成联盟(TFN)。
“特斯拉”生产“FCV”,“福特和日产”生产“氢动力汽车(HV)”。“TFN”应该结成“制造和销售”联盟。他们应该作为“OEM”相互供应,并利用各自公司的销售网络成为世界顶级集团。
特朗普政府应该资助“氢燃料电池汽车(FCV)”和“氢发动机汽车(HV)”的发展,以对抗中国的“破坏环境的电动汽车”。欧洲汽车也应该与(TFN)合作开发“氢发动机”。
第一部分引文和参考文献
JTEKT的高压氢相关产品用于“便携式氢气罐”
https://www.drone.jp/news/2024091710514097914.html
明天再写。
第 2 部分。 《违反移民法案件》《平日版》。
日本不是法治国家,而是侵犯人权的国家。
请国际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
首先,请阅读2010年有关“协助、教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虚假指控”。
“第一章”。事件概要如下。
2008年秋天,我的公司(我担任总裁)承诺雇用一名持学生签证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我向他们“签发”了一份“雇佣合同”,“瑞富”将在他们第二年春天大学毕业时“雇用”他们。
然而,2008年,雷曼冲击发生了。
结果,从次年开始的“系统开发”订单被“取消”。
结果,LEFCO在2009年“取消”了“原定加入公司的人员”的“雇佣”。
因此,即使在2009年毕业后,“他们”仍然继续在学生时代打过工的餐厅工作。
2010年5月,一名中国公民因“从事居留资格外活动”而被逮捕,罪名是“违反入管法第70条”。
他们被捕后,2010年6月,我和中方负责招募的人(King Gungaku)也被逮捕。
其理由是,针对中国公民“违反入管法第70条(居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刑法(协助、教唆罪)”。
<逮捕理由>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我和国乐王向中国公民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事实属于“帮助和教唆犯罪”。
“第二章”。句子中的指控:(任意且荒谬)
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出入境管理法第22-4-4条”的“条款本身”。
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时,法务大臣可以酌情取消其在留资格。 (并被驱逐出境)。
因此,即使中国人提交“虚假文件”,也不构成犯罪。 “帮助”无辜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判决书中“处罚理由”:
1、中国公民通过提交“虚假劳动合同”取得“居留身份”。
2. 另外,违反入管法(在留资格外活动)。
3、中国人之所以获得“居留身份”,是因为“我们”向他们提供了“假雇佣合同”。
4. 中国公民因取得“在留资格”而能够在日本“居住”。
5. 因此,中国人可以“非法”工作。
6. 因此,向中国人“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我们”因“协助”中国人从事其资格范围之外的“活动”而受到惩罚。 ”
这是任意“法律逻辑”中的“错误”。
这个逻辑就是“风一吹,酒桶店就赚钱”的“论点”。这在国际上也不符合“法律逻辑”。
起诉书所述的“犯罪原因”不能被视为犯罪,因为《出入境管理法》的《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出入境管理法》的《一般法》。刑法》。
我的论点:
“1”: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以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的行为(入管法:第22条之4之4,取消在留资格)将受到“行政处罚”法务大臣的决定”规定将其取消。就是这样。
“2”:中国公民从事“资格不许可的工作活动”无罪。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的“雇主”并未因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助长非法就业罪”受到处罚。
因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中国人是无辜的。
日本政府以完全相同的“刑事理由”惩罚“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工作人员”。
然而,与中国政府一样,菲律宾政府一直保持沉默。
其余内容将在周六版发布。
第 3 部分。特区建设。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特区”“接纳”难民和移民作为“临时移民”工人,他们的居住地仅限于“特区”内。
发达国家将利用他们作为低工资工人,以再次实现经济高速增长。
难民和移民可以获得工作并过上体面、充满希望的生活。
临时移民的工资很低,但享受“免费的食物、衣服、住所、医疗和教育”。
NO2:https://world-special-zone.seesaa.net/
NO1:https://naganoopinion.blog.jp/
请参阅《星期日版》NO4:~NO10:。
谢谢。
长野泰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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