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30:乔治·索罗斯早在2016年就指出欧盟正在分崩离析。我认为欧盟和美国一样,每天都在“分崩离析”。

 2025-01-30:工作日版。



我在路透社发现了一篇有趣的文章。2016年6月20日,著名投资者乔治·索罗斯表达了他的观点,即俄罗斯将在欧盟解体的同时崛起为世界强国。


索罗斯指出,这与前苏联开始衰落时崛起的欧盟运动类似。如果你仔细想想,欧盟似乎“太兴奋了”。


索罗斯补充说,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感到欧盟的命运取决于“乌克兰的未来”。索罗斯似乎是一位“伟大的预言家”!


这个故事。他在伦敦举行的民主化组织举办的活动上发表了讲话,该组织由前石油公司总裁、普京总统的政治对手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创立。他还活着吗?


各位,著名投资者乔治·索罗斯在2016年6月20日的观点正确吗?俄罗斯正在崛起为世界强国吗?


乔治·索罗斯早在2016年就指出欧盟正在分崩离析。我认为欧盟和美国一样,每天都在“分崩离析”。


索罗斯还补充说,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感到欧盟的命运“取决于”“乌克兰的未来”。


您认为索罗斯2016年指出欧盟的命运“取决于”“乌克兰的未来”是“正确的”吗?


如果乌克兰“战胜”俄罗斯,欧盟会“重回”“繁荣之路”吗?索罗斯没有提到“这一点”。您的“观点”是什么?


如果乌克兰“输给”俄罗斯,欧盟会“重回”“繁荣之路”吗?索罗斯没有提到“这一点”。您的“观点”是什么?


我认为俄罗斯“崛起”成为世界强国是毫无疑问的。俄罗斯的优势是“资源大国”和“粮食大国”。我认为这个事实不容忽视。


特朗普总统对俄罗斯心知肚明,他要买下格陵兰岛,让加拿大成为第51个“州”,这是在“替”美国说话。


我觉得特朗普“真聪明”,如果真是这样,特朗普应该现实地与美俄中“超级军事强国”组成“G3军事联盟”,共享“世界军事霸权”。


那么美俄中以外的国家该怎么办?其他国家应该以“专守防御”的国防为重点,共同组建“全球联军”。


“全球联军”应该只由“太空军”组成。为了“牵制”“G3MA”,应该建立一个可以用高空“EMP武器”攻击的系统。


看我在“FB”和“X”的帖子下的评论,似乎“欧盟”的人正在“远离美国”。我认为欧盟应该朝着与日本、印度等组成“全球联军”的方向发展。


第一部分 参考文献

索罗斯称,如果欧盟解体,俄罗斯将成为世界强国

https://jp.reuters.com/article/world/-idUSKCN0Z70V0/


明天再写。



第 2 部分。 《违反移民法案件》《平日版》。

日本不是法治国家,而是侵犯人权的国家。


请国际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


首先,请阅读2010年有关“协助、教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虚假指控”。


“第一章”。事件概要如下。


2008年秋天,我的公司(我担任总裁)承诺雇用一名持学生签证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我向他们“签发”了一份“雇佣合同”,“瑞富”将在他们第二年春天大学毕业时“雇用”他们。


然而,2008年,雷曼冲击发生了。


结果,从次年开始的“系统开发”订单被“取消”。


结果,LEFCO在2009年“取消”了“原定加入公司的人员”的“雇佣”。


因此,即使在2009年毕业后,“他们”仍然继续在学生时代打过工的餐厅工作。


2010年5月,一名中国公民因“从事居留资格外活动”而被逮捕,罪名是“违反入管法第70条”。


他们被捕后,2010年6月,我和中方负责招募的人(King Gungaku)也被逮捕。


其理由是,针对中国公民“违反入管法第70条(居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刑法(协助、教唆罪)”。


<逮捕理由>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我和国乐王向中国公民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事实属于“帮助和教唆犯罪”。


“第二章”。句子中的指控:(任意且荒谬)


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出入境管理法第22-4-4条”的“条款本身”。


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时,法务大臣可以酌情取消其在留资格。 (并被驱逐出境)。


因此,即使中国人提交“虚假文件”,也不构成犯罪。 “帮助”无辜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判决书中“处罚理由”:

1、中国公民通过提交“虚假劳动合同”取得“居留身份”。

2. 另外,违反入管法(在留资格外活动)。

3、中国人之所以获得“居留身份”,是因为“我们”向他们提供了“假雇佣合同”。

4. 中国公民因取得“在留资格”而能够在日本“居住”。

5. 因此,中国人可以“非法”工作。

6. 因此,向中国人“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我们”因“协助”中国人从事其资格范围之外的“活动”而受到惩罚。 ”


这是任意“法律逻辑”中的“错误”。

这个逻辑就是“风一吹,酒桶店就赚钱”的“论点”。这在国际上也不符合“法律逻辑”。


起诉书所述的“犯罪原因”不能被视为犯罪,因为《出入境管理法》的《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出入境管理法》的《一般法》。刑法》。


我的论点:

“1”: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以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的行为(入管法:第22条之4之4,取消在留资格)将受到“行政处罚”法务大臣的决定”规定将其取消。就是这样。


“2”:中国公民从事“资格不许可的工作活动”无罪。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的“雇主”并未因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助长非法就业罪”受到处罚。


因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中国人是无辜的。


日本政府以完全相同的“刑事理由”惩罚“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工作人员”。

然而,与中国政府一样,菲律宾政府一直保持沉默。


其余内容将在周六版发布。


第 3 部分。特区建设。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特区”“接纳”难民和移民作为“临时移民”工人,他们的居住地仅限于“特区”内。


发达国家将利用他们作为低工资工人,以再次实现经济高速增长。

难民和移民可以获得工作并过上体面、充满希望的生活。

临时移民的工资很低,但享受“免费的食物、衣服、住所、医疗和教育”。

NO2:https://world-special-zone.seesaa.net/

NO1:https://naganoopinion.blog.jp/


请参阅《星期日版》NO4:~NO10:。


谢谢。


长野泰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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