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工作日版
特朗普:“日本不公平” “我去过日本好几次,但从没在街上见过一辆美国车。” 奥巴马总统也说过同样的话。别再说了!这太疯狂了。
特朗普:“美国到处都是日本车。怎么回事?” 我反驳道。“因为美国政府不听我的!”
2014年4月,奥巴马总统在东京银座的一家寿司店里质问时任首相安倍晋三,说:“我来这家店之前,从没见过一辆美国车。” 这可是个老生常谈的故事!
我在特朗普第一届政府时期就提出过这个建议。这次我还会再次提出。这应该被充分理解并付诸实践。
解决办法很简单!因为美国人不理解“日本人的虚荣心”。如果采取这项“措施”,美国汽车就能卖得好。
“右舵驾驶”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不应该把车卖给那些抱怨油耗的人。”美国应该学习宝马、奔驰这样的豪华车。
日本和韩国有“虚荣文化”。“虚荣文化”指的是通过炫耀成功来提升地位和声誉的价值观和文化。
美国有很多“在各行各业取得成功的人”。他们应该被用作“广告”。
首先,“接受美国政府资助的通用汽车”和“日产汽车”应该建立销售合作伙伴关系,“通用汽车的大型车”应该在日产经销店销售。
全国性的售后服务网络很重要。应该利用“日产的信誉”。作为回报,“日产的轻型汽车”将在“通用汽车的美国经销商处”销售。
这些将成为“通用汽车用户”的“购物车”。日产应该被“独家许可”生产和销售轻型汽车。轻型汽车也应该出口到拉丁美洲国家。
“皮卡”应该卖给“未来活跃的年轻人”。为了量化提升“通用汽车的知名度”,应该在“日产二手车经销店”销售“二手通用汽车”。
日本政府应该制定《日美贸易平衡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购买一定比例的“美国汽车”。警车将是绝佳的“广告车”。
说到“肮脏”,美国政府也应该采取“肮脏政策”。他们应该“潜移默化地迫使”“在美日本公司”“在日本使用美国汽车”。
换句话说,在日本“使用美国汽车的公司”应该在美国获得许可和咨询方面获得优惠待遇。例如,在政府招标项目中,他们应该获得优惠待遇。
美国公民们,你们能接受这种程度的“肮脏”吗?我稍后会再次提出。特朗普先生应该在中期选举前得到“结果”。
第一部分 参考资料
特朗普声称日本在汽车问题上“不公平”……石破茂首相强忍争论,寻求解决方案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698a8e0df8e626a3994e5a4185c85b5768b49ba4
明天再写。
第二部分 “移民管制法违规案件”“周刊”。
“国际社会”的“所有人”请帮忙!
首先,请阅读关于2010年“协助和教唆违反移民法”的“诬告”。
❤点击下方阅读全文!
https://toworldmedia.blogspot.com/
“第一章”。事件概要如下。
2008年秋天,我的公司(我担任总裁)承诺雇用一名持学生签证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我向他们“签发”了一份“雇佣合同”,“瑞富”将在他们第二年春天大学毕业时“雇用”他们。
然而,2008年,雷曼冲击发生了。
结果,从次年开始的“系统开发”订单被“取消”。
结果,LEFCO在2009年“取消”了“原定加入公司的人员”的“雇佣”。
因此,即使在2009年毕业后,“他们”仍然继续在学生时代打过工的餐厅工作。
2010年5月,一名中国公民因“从事居留资格外活动”而被逮捕,罪名是“违反入管法第70条”。
他们被捕后,2010年6月,我和中方负责招募的人(King Gungaku)也被逮捕。
其理由是,针对中国公民“违反入管法第70条(居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刑法(协助、教唆罪)”。
<逮捕理由>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我和国乐王向中国公民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事实属于“帮助和教唆犯罪”。
“第二章”。句子中的指控:(任意且荒谬)
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出入境管理法第22-4-4条”的“条款本身”。
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时,法务大臣可以酌情取消其在留资格。 (并被驱逐出境)。
因此,即使中国人提交“虚假文件”,也不构成犯罪。 “帮助”无辜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判决书中“处罚理由”:
1、中国公民通过提交“虚假劳动合同”取得“居留身份”。
2. 另外,违反入管法(在留资格外活动)。
3、中国人之所以获得“居留身份”,是因为“我们”向他们提供了“假雇佣合同”。
4. 中国公民因取得“在留资格”而能够在日本“居住”。
5. 因此,中国人可以“非法”工作。
6. 因此,向中国人“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我们”因“协助”中国人从事其资格范围之外的“活动”而受到惩罚。 ”
这是任意“法律逻辑”中的“错误”。
这个逻辑就是“风一吹,酒桶店就赚钱”的“论点”。这在国际上也不符合“法律逻辑”。
起诉书所述的“犯罪原因”不能被视为犯罪,因为《出入境管理法》的《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出入境管理法》的《一般法》。刑法》。
我的论点:
“1”: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以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的行为(入管法:第22条之4之4,取消在留资格)将受到“行政处罚”法务大臣的决定”规定将其取消。就是这样。
“2”:中国公民从事“资格不许可的工作活动”无罪。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的“雇主”并未因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助长非法就业罪”受到处罚。
因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中国人是无辜的。
日本政府以完全相同的“刑事理由”惩罚“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工作人员”。
然而,与中国政府一样,菲律宾政府一直保持沉默。
其余内容将在周六版发布。
第 3 部分。特区建设。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特区”“接纳”难民和移民作为“临时移民”工人,他们的居住地仅限于“特区”内。
发达国家将利用他们作为低工资工人,以再次实现经济高速增长。
难民和移民可以获得工作并过上体面、充满希望的生活。
临时移民的工资很低,但享受“免费的食物、衣服、住所、医疗和教育”。
NO2:https://world-special-zone.seesaa.net/
NO1:https://naganoopinion.blog.jp/
请参阅《星期日版》NO4:~NO10:。
谢谢。
长野泰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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