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025

2025-01-07:如果对非法雇佣非法移民的雇主判处死刑,雇主们显然会停止雇佣非法移民。特朗普应该对雇主进行严厉惩罚。

 2025-01-07:工作日版。



特朗普计划在就职第一天发布超过 25 项行政命令。它们将涵盖从非法移民到能源等各个方面。我很期待它们。


特朗普在总统选举期间承诺要解决“非法移民问题”。特朗普应该改变他对“非法移民问题”的看法并解决问题。那应该是通过惩罚“雇主”。


在“Truth Social”的一篇文章中,特朗普暗示他打算使用军事力量作为驱逐非法移民计划的一部分。这应该停止。这只会让他难堪。


民主党和共和党都表示,“非法移民问题”是从墨西哥边境非法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的问题。然而,就像卖淫一样,非法移民的发生是因为有非法雇主雇佣了非法移民。如果我们严厉惩罚非法雇主,就不会有非法移民。


我认为,美国要阻止非法移民的涌入很容易,只要严厉打击雇佣非法移民的行为就行了。说得极端一点,雇佣非法移民的人应该被判处死刑。



目前,在美国,雇佣非法移民是违法的,雇主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惩罚。我认为这“太宽容了”。应该更严格一点。


我的建议是,将雇佣非法移民的惩罚定为“3年监禁”。如果罚款定为每起案件10万美元,那么就没有人会雇佣“非法移民”了。


我认为,增加“雇佣”“非法移民”的警察和其他人员的数量,比花费“巨额税收”来阻止“非法移民”入境更有把握。


如果我们像中国一样对“毒贩”判处死刑,我们也可以阻止毒品走私者入境。我还认为,对购买“非法毒品等”的人的处罚应该更严厉。


我提议的惩罚是极端的。然而,我们不应该宣布“紧急状态”,而应该以“美国人可以承受的最高惩罚”来应对。为此,我们应该讨论“量刑的一致性”。


我是日本人,我在日本因“违反移民法”而受到“非法”的“惩罚”,所以我请求特朗普先生的支持。通过特朗普先生的支持,我们可以消灭“美国的非法移民”。


因为美国人对美国人的非法就业视而不见,只关注非法移民,政府不得不派兵,花很多税金。


特朗普先生是个聪明人,他应该换个思路,把重点放在雇佣非法移民的人身上,那么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特朗普先生既然不收受贿赂,他一定会成功。


美国人应该意识到,如果特朗普先生对“雇主”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只关注“非法移民”,非法移民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


我要“换个思路”,通过雇佣非法移民作为“低薪工人”,为美国经济的复苏做出贡献。我要特朗普先生今年听听我的建议。


第一部分 引文和参考文献

信息框:特朗普先生计划在上任第一天发布超过 25 项行政命令

https://jp.reuters.com/economy/WQ4KRDUZ7RL7HPHACROE4Z5KS4-2024-12-18/


我明天再写。



第 2 部分。 《违反移民法案件》《平日版》。

日本不是法治国家,而是侵犯人权的国家。


请国际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


首先,请阅读2010年有关“协助、教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虚假指控”。


“第一章”。事件概要如下。


2008年秋天,我的公司(我担任总裁)承诺雇用一名持学生签证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我向他们“签发”了一份“雇佣合同”,“瑞富”将在他们第二年春天大学毕业时“雇用”他们。


然而,2008年,雷曼冲击发生了。


结果,从次年开始的“系统开发”订单被“取消”。


结果,LEFCO在2009年“取消”了“原定加入公司的人员”的“雇佣”。


因此,即使在2009年毕业后,“他们”仍然继续在学生时代打过工的餐厅工作。


2010年5月,一名中国公民因“从事居留资格外活动”而被逮捕,罪名是“违反入管法第70条”。


他们被捕后,2010年6月,我和中方负责招募的人(King Gungaku)也被逮捕。


其理由是,针对中国公民“违反入管法第70条(居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刑法(协助、教唆罪)”。


<逮捕理由>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我和国乐王向中国公民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事实属于“帮助和教唆犯罪”。


“第二章”。句子中的指控:(任意且荒谬)


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出入境管理法第22-4-4条”的“条款本身”。


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时,法务大臣可以酌情取消其在留资格。 (并被驱逐出境)。


因此,即使中国人提交“虚假文件”,也不构成犯罪。 “帮助”无辜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判决书中“处罚理由”:

1、中国公民通过提交“虚假劳动合同”取得“居留身份”。

2. 另外,违反入管法(在留资格外活动)。

3、中国人之所以获得“居留身份”,是因为“我们”向他们提供了“假雇佣合同”。

4. 中国公民因取得“在留资格”而能够在日本“居住”。

5. 因此,中国人可以“非法”工作。

6. 因此,向中国人“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我们”因“协助”中国人从事其资格范围之外的“活动”而受到惩罚。 ”


这是任意“法律逻辑”中的“错误”。

这个逻辑就是“风一吹,酒桶店就赚钱”的“论点”。这在国际上也不符合“法律逻辑”。


起诉书所述的“犯罪原因”不能被视为犯罪,因为《出入境管理法》的《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出入境管理法》的《一般法》。刑法》。


我的论点:

“1”: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以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的行为(入管法:第22条之4之4,取消在留资格)将受到“行政处罚”法务大臣的决定”规定将其取消。就是这样。


“2”:中国公民从事“资格不许可的工作活动”无罪。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的“雇主”并未因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助长非法就业罪”受到处罚。


因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中国人是无辜的。


日本政府以完全相同的“刑事理由”惩罚“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工作人员”。

然而,与中国政府一样,菲律宾政府一直保持沉默。


其余内容将在周六版发布。


第 3 部分。特区建设。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特区”“接纳”难民和移民作为“临时移民”工人,他们的居住地仅限于“特区”内。


发达国家将利用他们作为低工资工人,以再次实现经济高速增长。

难民和移民可以获得工作并过上体面、充满希望的生活。

临时移民的工资很低,但享受“免费的食物、衣服、住所、医疗和教育”。

NO2:https://world-special-zone.seesaa.net/

NO1:https://naganoopinion.blog.jp/


请参阅《星期日版》NO4:~NO10:。


谢谢。


长野泰弘


过去的文章可以在下面的博客上查看。

https://toworldmedia.blogspot.com/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nzai_mirai@yahoo.co.jp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