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0:平日版。
“EV化”将摧毁欧美汽车产业。特朗普先生应该从“环境角度”来“抑制”“EV”的普及。因此,应该以日本的“重量税”为基础,对“EV”征收“重量税”。
EV之所以重,主要原因是驱动汽车的电池很重。据NPO亚洲模具产业论坛在2021年9月的支持者会议上称,“平均车重比同级车重约240至460公斤”。
也有人指出,开采和制造大量锂和镍等自然资源的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CO2,与驾驶过程中排放的CO2量相比,这是无法忽略的。
但是,汽车本身的重量也加速了路面和轮胎的磨损,这也是一个问题。特朗普先生应该就这一点向全世界呼吁。
因此,道路维护和轮胎更换将更加频繁。根据国土交通省的数据,高速公路的最大负载与轴荷(重量)的12次方成正比。换句话说,如果重量增加一倍,负担将增加4096倍。
关于轮胎磨损,美国报纸《迈阿密先驱报》报道称,轮胎磨损速度比发动机车辆快4到5倍。
日本也有几篇文章调查了轮胎磨损,似乎轮胎磨损的可能性至少是发动机车辆的1.5倍。
因此,轮胎更换量增加,据说在燃料以外的领域环境负担也很高。
关于电动汽车的重量,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在2023年表示担心,电动汽车的重量会增加行人等道路使用者严重受伤和死亡的风险。
此外,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也于2023年10月进行了电动汽车与护栏的碰撞实验,结果显示电动汽车与路边护栏相撞时的撞击能量可能比发动机汽车高出20%~50%。
日本在53年前的1971年引入了重量税,最初的理由是“重型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导致道路恶化,政府为了弥补这一缺陷”。
在日本,汽车重量税是“用于修路”,但2009年法律修改,使其成为可以用于任何用途的一般收入来源。
特朗普应该通过对电动汽车征收重量税来建立一个“真正环保的汽车社会”。特朗普,不要屈服于有关电动汽车的阴谋论!
这项重量税的收入应该用于加速氢能汽车的发展。我认为氢动力汽车本身“几乎已经完成”。问题在于氢气供应系统。
我提出一种方法,将氢气压缩并装入“墨盒”,然后在现有的“G/S”下“更换墨盒”。这种方法既能保护工作,又能让每个人都开心。
第 1 部分引用和参考
“电动汽车很重!”为什么?有人指出,电动汽车的重量增加了环境负担。
https://trafficnews.jp/post/131488
把司机的钱还给他们!“汽车重量税”是为了修路,
https://www.wjsm.co.jp/article/public-Economy/a562
我明天再写。
第 2 部分。 《违反移民法案件》《平日版》。
日本不是法治国家,而是侵犯人权的国家。
请国际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手!
首先,请阅读2010年有关“协助、教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虚假指控”。
“第一章”。事件概要如下。
2008年秋天,我的公司(我担任总裁)承诺雇用一名持学生签证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我向他们“签发”了一份“雇佣合同”,“瑞富”将在他们第二年春天大学毕业时“雇用”他们。
然而,2008年,雷曼冲击发生了。
结果,从次年开始的“系统开发”订单被“取消”。
结果,LEFCO在2009年“取消”了“原定加入公司的人员”的“雇佣”。
因此,即使在2009年毕业后,“他们”仍然继续在学生时代打过工的餐厅工作。
2010年5月,一名中国公民因“从事居留资格外活动”而被逮捕,罪名是“违反入管法第70条”。
他们被捕后,2010年6月,我和中方负责招募的人(King Gungaku)也被逮捕。
其理由是,针对中国公民“违反入管法第70条(居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刑法(协助、教唆罪)”。
<逮捕理由>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我和国乐王向中国公民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事实属于“帮助和教唆犯罪”。
“第二章”。句子中的指控:(任意且荒谬)
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出入境管理法第22-4-4条”的“条款本身”。
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时,法务大臣可以酌情取消其在留资格。 (并被驱逐出境)。
因此,即使中国人提交“虚假文件”,也不构成犯罪。 “帮助”无辜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判决书中“处罚理由”:
1、中国公民通过提交“虚假劳动合同”取得“居留身份”。
2. 另外,违反入管法(在留资格外活动)。
3、中国人之所以获得“居留身份”,是因为“我们”向他们提供了“假雇佣合同”。
4. 中国公民因取得“在留资格”而能够在日本“居住”。
5. 因此,中国人可以“非法”工作。
6. 因此,向中国人“提供”“虚假雇佣合同”的“我们”因“协助”中国人从事其资格范围之外的“活动”而受到惩罚。 ”
这是任意“法律逻辑”中的“错误”。
这个逻辑就是“风一吹,酒桶店就赚钱”的“论点”。这在国际上也不符合“法律逻辑”。
起诉书所述的“犯罪原因”不能被视为犯罪,因为《出入境管理法》的《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出入境管理法》的《一般法》。刑法》。
我的论点:
“1”: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以虚假材料取得在留资格的行为(入管法:第22条之4之4,取消在留资格)将受到“行政处罚”法务大臣的决定”规定将其取消。就是这样。
“2”:中国公民从事“资格不许可的工作活动”无罪。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的“雇主”并未因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助长非法就业罪”受到处罚。
因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中国人是无辜的。
日本政府以完全相同的“刑事理由”惩罚“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工作人员”。
然而,与中国政府一样,菲律宾政府一直保持沉默。
其余内容将在周六版发布。
第 3 部分。特区建设。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特区”“接纳”难民和移民作为“临时移民”工人,他们的居住地仅限于“特区”内。
发达国家将利用他们作为低工资工人,以再次实现经济高速增长。
难民和移民可以获得工作并过上体面、充满希望的生活。
临时移民的工资很低,但享受“免费的食物、衣服、住所、医疗和教育”。
NO2:https://world-special-zone.seesaa.net/
NO1:https://naganoopinion.blog.jp/
请参阅《星期日版》NO4:~NO10:。
谢谢。
长野泰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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